纪念花园撒灰
-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的九个骨灰安置所内,共有十三个纪念花园可供市民撒放先人骨灰,费用全免。
- 市民亦可到非政府机构和宗教团体辖下私营坟场的纪念花园撒放先人骨灰。详情请向相关机构查询。
- 除传统的金属撒灰器外,家属亦可选择使用由食环署免费提供的一次性纸撒灰器,并在纸撒灰器上写下对逝者的思念及祝福。市民亦可自备其他撒灰器或容器来撒放骨灰。
- 此外,申请人在缴付所需行政费后,可委托已获登记石厂承办商为先人在其撒放骨灰的纪念花园匾墙上安装牌匾纪念先人,牌匾上可以展示先人的照片。有关设置牌匾的工程及材料费用,须自行向承办商查询。
- 填妥的「申请在纪念花园内撒骨灰安装纪念牌匾」表格[FEHB 219]
- 「领取骨灰许可证」[FEHB 153]正本或「火葬证明书」正本
- 先人的香港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申请于本署纪念花园撒灰的流程

请于拟撒放骨灰前最少十四天,到食环署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递交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