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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让市民登记他们选择绿色殡葬的心愿。当亲友为离世的登记人申请火化时,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会适当跟进。这项登记不收费用。
  2. 收到你的登记后,食环署职员会将你的心愿记录在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内,并会按你于登记表格上填写的电邮地址或通讯地址向你寄出确认书。为令自己放心及至亲安心,请预早告知亲友身后的心愿!
  3. 食环署职员会以电话或实时通讯应用程式, 例如 WhatsApp等, 或会按你提供的电邮地址或联络地址寄出通知书以跟进登记事宜。
  4. 你在填妥并签署本登记表格后,可在网上或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将登记表格交回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管理主任。如申请人在递交本登记表格时没有填写联络人士资料,烦请尽快将有关资料补交回以便职员日后跟进你的登记。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562 7130联络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管理主任,或邮寄/电邮/传真至下列方式联络:
    地址: 新界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一座35楼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
    电邮: greenburial@fehd.gov.hk
    传真: 2890 5110
  5.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你是自愿于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登记的,而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性质。如你未能提供上述资料,食环署可能无法为你完成登记。所有收录于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的资料会被视作个人资料,并绝对保密。所收集到的个人资料,可能会供(b)项所述机构取用/转交(b)项所述机构作以下用途:
      1. 就安排绿色殡葬提供协助;以及
      2. 整理相关资料。
    2. 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内的个人资料,主要供食环署内部使用,但亦可能因上文(a)项所述目的,向相关政府决策局/部门或机构披露。
    3. 一般而言,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内的个人资料会予保存,直至食环署得悉登记的人士已去世,或有关登记被撤回为止。
    4. 如食环署在收到登记表格后,未能成功与你联络以核实个人资料,或当你的个人资料已输入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后,相关的登记表格将会销毁。
    5.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条和22条和附表1第6原则所述,你有权查阅和修正个人资料,包括有权取得你在本登记表格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副本。食环署应查阅要求而提供资料时,可能会征收费用。
    6. 有关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查询(包括查阅和修正资料),应按上述注意事项第3项所列方式向绿色殡葬中央登记名册管理主任提出。

备注
中央登记名册供市民预早表达身后选择绿色殡葬的心愿,方便后人圆愿。当然,先人生前未有登记,后人也可采用绿色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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